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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全国服装行业学习型企业及相关专业人才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2 00:00  来源:TBS信息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纺织服装行业协(商)会及相关企业:

  为了全面落实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促进服装企业人才培养,提升综合竞争力,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开展“全国服装企业学习型企业及相关专业人才”的评选活动。

  随着国内外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给中国服装企业未来发展提出了更加严峻的挑战。企业竞争的根本是人才的竞争,拥有大量核心专业人才的服装企业才能赢得未来。构建学习型企业,建立企业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企业人才培养的标准,是服装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赢得未来的关键。

  由于缺乏专业指导,大多数服装企业人才培养都处于摸索阶段,部分企业建立了企业大学(或商学院),但并没有真正达到企业人才培养的目的。为了更好整合行业资源,推动企业人才培养建设,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人才交流培训中心特举办“全国服装行业学习型企业及相关专业人才”评优推荐活动,活动主旨在于推动中国服装行业学习型企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推荐优秀学习型企业,增进企业间的交流合作,促进企业和行业人才的共同发展,进而提升中国服装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全国服装行业学习型企业及相关专业人才”的推荐活动每年举办一次,推荐的企业涵盖服装行业男装、女装、童装、服饰、辅料、内衣、家纺、皮具等品类。

  “2011—2012年度全国服装行业学习型企业及相关专业人才”评优推荐活动从即日起至12月20日展开相关材料及案例征集工作,12月底将参照“2011—2012年度全国服装行业学习型企业评选标准”和“2011—2012年度全国服装行业专业人才评选标准”展开评审工作,并将在2013年1月11—13日举办的第二届中国服装学习论坛上颁奖。对于最终获得全国服装行业学习型企业及相关专业人才荣誉的企业和个人,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人才交流培训中心会利用行业组织平台和中心的行业活动在业内进行推介和宣传,各种推介和宣传活动贯穿全年。

  一、评选对象:

  1、服装、服饰、家纺企业、零售机构

  2、服装企业培训负责人及优秀培训师

  3、服装企业搭配负责人及优秀搭配师

  注:参评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报名方式:

  1、企业自行上报评选材料。

  2、由相关政府机构、协(商)会以及中国纺织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培训专业委员会向审委会推荐,被推荐企业同意参加此项活动之后向审委会提交报名资料。

  三、评选方式:

  审委会由中国纺织人才交流培训中心专家、业界代表、相关媒体等方面的资深业内专家组成。审委会根据企业的参评资料,并根据企业培训组织机构、人才培养规模、人才培养效果、客户满意度等指标对参评企业进行考核和评选。

  四、征信工作:

  对于获得推荐资格的企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将对其展开信用征集工作。信用征集工作主要采取市场调查的方式进行,并向该企业内部员工、代理加盟商、地方协(商)会以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信息调查和确认。对于获得“全国服装行业学习型企业”荣誉的企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及相关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将进行企业现场调研和相关指导工作。

  五、报名时间:

  材料上报截止至2012年12月20日。

  六、联系方式:

  组 织:全国服装行业学习型企业及相关专业人才评选审委会办公室;

  地 址: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北京市东长安街12号519室;

  联系人:逄培(pangpei);

  电 话:(010)56105267;

  传 真:(010) 59627588;

  邮 箱:texhr@ctei.gov.cn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人才交流培训中心
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一:2011-2012年度中国服装行业学习型企业相关专业人才评选回执
附件二:2011-2012年度中国服装行业学习型企业评选标准及申报表
附件三:2011-2012年度中国服装行业相关专业人才评选标准及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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