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强县惠农政策显效 收入结构逐步优化
发布时间:2010-07-16 00:00 来源:TBS信息中心
据对哈尔滨市6920户农村居民的抽样调查显示,受强县惠农政策的支持,农民收入呈现稳步增长态势。上半年哈尔滨市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3924.1元,同比增长11.9%。
一、现金收入基本情况
上半年农村居民收入四项构成呈全面增长态势,其中:工资性收入为601.7元,增长21.8%;家庭经营现金收入2944.8元,增长8.9%;财产性收入80.0元,增长30.2%;转移性收入297.6元,增长21.0%。
二、现金收入的增长特点
工资性收入成为现金收入的重要拉动力
随着哈尔滨市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经济的不断融合,带动了城乡建设的不断发展,特别今年是哈尔滨市项目建设提速年,大规模的城市规划与路桥建设,吸引了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事并参与城市建设,农村居民工资性现金收入大幅增长,其占现金收入的比重为15.3%,比上年增加1.2个百分点,成为现金收入重要拉动力。
1。农村居民在非企业组织中收入继续增加。人均收入为110.4元,同比增长8.6%。其中:人均乡村干部收入76.0元,增长9.7%;人均乡村教师收入29.8元,增长6.0%;人均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收入4.6元,增长7.0%。
2。农村居民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收入大幅增加。人均收入为255.8元,增长25.3%。其中:人均在企业中劳动得到的收入102.9元,增长28.9%;人均在国家投资基建项目中得到的收入2.4元,增长52.2%;人均提供其他劳务收入150.5元,增长22.6%。
3。农村居民外出从业得到收入快速增加人均收入为235.5元,同比增长25.2%。其中:人均在乡外县内从业得到收入125.6元,增长22.6%;人均在县外省内从业得到收入78.7元,增长31.6%;人均在国外从业得到收入15.7元,增长4.7%;人均在省外国内从业得到的收入15.5元,增长41.8%。
家庭经营收入依然占据主导地位
从农村居民现金收入构成来看,以家庭为单位的经营收入依然占据主导地位,到今年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现金收入2944.8元,占现金收入的比重为75.0%。其中:第一产业现金收入2699.9元,增长7.8%;第二产业现金收入39.0元,增长19.5%;第三产业现金收入205.9元,增长22.9%。
1。农业现金收入仍是家庭经营收入的主体。农村居民人均农业现金收入2220.4元,增长8.5%,占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为75.4%。其中:人均出售农产品收入2113.3元,增长6.0%。
2。从第二、三产业中得到的现金收入快速增长。农村居民从第二产业得到现金收入39.0元,同比增长19.5%。其中:人均工业收入9.7元,增长14.4%;人均建筑业收入29.3元,增长21.3%。从第三产业得到现金收入205.9元,同比增长22.9%。其中:人均交通运输邮电业收入97.0元,增长13.8%;人均批发贸易饮食业收入47.4元,增长45.0%;人均社会服务业收入27.3元,增长16.8%;人均文教卫生业收入7.6元,增长20.2%;人均其他行业收入26.6元,增长34.2%。
3。第二、三产业收入所占比重有所上升。在家庭经营现金收入中,第一产业收入成为支撑,而农村居民从二、三产业中得到收入的比重也不断上升。其中:第二产业现金收入占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为1.3%,比去年同期增加0.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现金收入占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为7.0%,比去年同期增加2.0个百分点,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
财产性收入成为收入增长的亮点
随着农村土地经营模式的多元化发展,土地流转承包经营的不断增加,城市扩建增容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加大,有偿征用土地以及农业机械化和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哈尔滨市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在现金收入中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并成为增收的亮点。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达80.0元,同比增长30.2%;占现金收入的2.0%,同比增加0.2个百分点。其中:人均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入44.2元,增长11.1%;人均租金收入14.7元,增长96.8%;人均土地征用补偿收入11.4元,增长70.4%;人均利息收入5.8元,增长50.3%。
转移性收入成为重要收入来源
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297.6元,同比增长21.0%。其中:家庭非常住人口寄回和带回收入13.5元,增长35.0%;农村亲友赠送收入10.9元,增长48.3%;城市亲友赠送收入3.1元,增长15.5%;离退休金及养老金12.9元,增长19.1%;报销医疗费3.2元,增长48.5%;其他转移性收入241.1元,增长19.4%。其他转移性收入中,粮食直接补贴收入163.9元,增长18.4%;良种补贴收入41.0元,增长21.0%。
三、制约现金收入增长的因素分析
牧业受价格影响较大,易波动、不稳定
受价格因素影响,上半年,哈尔滨市农村居民牧业现金人均收入476.5元,仅增长4.6%。据调查了解,饲料价格上涨,如玉米价格已达每公斤1.8元左右,牧业生产成本增加,毛猪出售价格持续低迷,养殖户积极性下降。由于牧业收入占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为16.2%,仅次于农业收入,而价格的大幅度波动,则削弱了这种拉动力,导致牧业增收出现不稳定因素。
过分依赖种植业增收
从整个家庭经营收入结构来看,哈尔滨市农村居民从第一产业得到收入所占比重为91.7%,特别是其中的农业收入即种植业收入所占比重为75.4%。一方面,表明农业的主体地位稳固,另一方面也折射出哈尔滨市农村居民增收手段的单一和增收渠道的狭窄,对种植业收入来源的依赖性过强,而第二、三产业收入占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仅为8.3%,虽同比增加0.9个百分点,但其对增收的拉动力十分有限。要保持收入快速稳定增长,经济结构的科学调整与平衡发展显得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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