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资源税实际税率公布 四企业税率低于5%
发布时间:2010-06-08 00:00 来源:TBS信息中心
昨日,资源税改革细则浮出水面。新疆5家油气开采企业中,仅一家公司按全额5%缴税。国税总局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原油、天然气资源税自本月起实行从价计征,在新疆的油气开采企业均可享受一定的减免税政策,实际征税率不足5%。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公布了国税总局公布资源税减征细则,新疆5家油气企业在任何开采环节都将按照各自的实际税率缴纳税款,而非根据此前公布的《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内容,按照“开采稠油、高凝油、高含硫天然气”及“三次开采”分门别类的计算。
具体为中石化、中石油在新疆的油气开采企业中,资源税的实际征税率在3.27%~4.96%,而对应的减征率则从0.04%~1.73%不等。国税总局表示,实行减征优惠是“为了保护资源及环境,提高资源回采率和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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