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想过在工作的时候抽根烟也会违法,现在受到了严厉处罚,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这两天,浙江长兴某纺织厂3名职工雷某、周某、王某可谓是度过了有生以来难熬的几天。
3月11日上午,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监督人员在对某纺织厂开展日常消防检查时,发现雷某、周某、王某3名男子竟然在堆放着大量纺织材料等易燃物的生产车间里吸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刘二虎立即上前制止,并现场开展调查取证。经查实,3人在生产车间内吸烟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之规定。县公安局对其3人作出了行政拘留二日的处罚。
可能有不少人觉得,工作时抽根香烟,能犯多大错?
然而,烟头虽小,但其表面温度可达200~300℃,中心温度可达700~800℃。刘二虎介绍,如果在吸完烟后未完全掐灭烟头就扔在地上,落在比较干燥、疏松的可燃物上,经1~3小时就会引燃,随后就会引发一场火灾。“此次被拘留的3名员工所处的车间存有大量纺织品等易燃物品,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刘二虎提醒,安全生产无小事,任何生产活动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向违规行为坚决说不!
1. 纺织厂车间吸烟被拘
在堆满大量纺纱原料的车间,无视车间禁烟标志,堂而皇之地抽起了烟,浙江桐乡石门一企业员工被依法拘留。
2021年3月16日,浙江桐乡石门派出所民警前往辖区企业开展日常检查。一走进某纺织厂车间,就看到了坐在车间纸板上抽烟的小杨。
“车间堆放了大量纺纱原材料,他抽烟的地方还有很多泡沫板和包装袋,都是易燃物品,很危险!”据了解,小杨是刚进入企业的新员工,对于车间禁烟的规定,小杨也是知道的。
“领导有培训过!”只是小杨心里并没有重视起来,烟瘾一来,随手就掏出香烟抽了起来。明知故犯,后果很严重!
因涉嫌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吸烟,小杨被依法拘留。
2. 染布车间吸烟被拘留
2018年3月5日上午10时许,高明区消防检查组到大成路进行消防突击检查,检查发现大成路某纺织染整公司染料车间地上有烟头,存在消防隐患。随后,西江新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展开调查。由于视频监控比较模糊,无法看清违法人员的外貌。派出所民警通知该厂负责人到派出所作调查,通过多种途径调查后,民警初步锁定该违法人员。
该厂负责人被带回派出所进行协助调查,当晚违法人员张某学到西江新城派出所自首,并承认自己在染布车间吸烟的事实。张某学对自己违反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行为供认不讳。
工厂企业应该如何预防火灾?
1、工厂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职责, 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工厂内的醒目位置要张贴消防安全警示标牌。
2、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确保其完好有效。严禁损坏、挪用、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器材。
3、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严禁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4、工厂企业要杜绝违章操作,严禁违规用火、用油、用电、用气,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严禁在施工现场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取暖。
5、电气线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负荷要求,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的铺设应有金属管或阻燃型PVC管保护,有接地,并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6、厂区内可燃杂物要及时清理,生产加存工易燃物品要按照标准分类放,严禁厂区内存在从业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为一体的场所。
7、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特殊工种、重点岗位员工必须进行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8、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且至少每半年要组织员工进行一次逃生自救和扑救初期火灾的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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