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将建设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
发布时间:2011-08-24 00:00 来源:TBS信息中心
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日前发布关于建设珠江三角洲地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将采取13项具体措施,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示范区加工贸易初步实现4个转变:一是产品加工由低端向高端转变,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二是产业链由短向长转变,加工贸易配套体系向研发设计、品牌创建、营销服务等产业链上下游延伸;三是经营主体由单一向多元转变,实现内外资企业共同发展;四是营销市场由出口为主向国内外两个市场并举转变,拓展企业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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