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中美欧三方都在紧锣密鼓地筹备这件事,从近期欧盟密集对华施压的态势来看,很可能在下半年就会有所动作(上诉WT O )。”商务部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和单一产品的反补贴不同,一旦出口信贷政策诉诸W T O多边解决,那也就意味着中国的这项经贸政策直接面临挑战,如果W T O做出对中国不利的裁决,将会给我国有关部门和产业带来很大压力。
在我国出口信贷问题上,欧盟一直表现得高调而强硬。欧盟贸易专员卡洛·德古赫特(K arel D eG ucht)日前威胁称:“欧盟委员会乐意支持欧盟公司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如果正式接到有理有据的申诉,可以采用包括诉讼至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的方式加以解决。”欧盟执委会和欧洲最大的企业游说团体--- B usinessE urope已经牵头调查取证持续近五个月。
欧盟认为中国的出口信贷提供了低于市场水平的利率优惠,因而构成出口补贴,违反了W T O关于《补贴与反补贴协定》的相关内容。就此,上海W T O事务咨询中心龚柏华教授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基准利率的问题应该是争议的核心之一。在入世谈判中对出口信贷做了特殊安排,要参照经合组织(O E C D)的相关规定。按照O E C D的安排,出口信贷可以作为鼓励贸易的手段使用,但不能低于市场基准利率。
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杭国良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按照W T O规则,银行提供贷款是否政府行为、产业有没有从中获益(即是否低于市场基准利率)、贷款优惠有没有专向性,都是判定是否构成补贴的要件。
“欧盟虽然提出将会在W T O对其认为中国政府不合理的信贷补贴政策提起诉讼,但搜集证据的过程并不容易,由于出口信贷优惠在不同国家中普遍存在”,对外经贸大学中国W T O研究院副院长屠新泉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欧盟的指责不排除是想通过此途径对中国施加压力,在国内争取政治支持,这背后有政治因素的考虑。此外,在反倾销、汇率政策等贸易大棒轮番用过之后,欧盟针对中国出口信贷补贴的责难有病急乱投医之嫌。
屠新泉说,根据W T O规定,中国在2016年市场经济地位将会自动生效。尽管地位确定,但欧美对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仍然存疑。对中国企业获得不公平的优惠信贷政策的质疑,正是他们对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不信任的反映。
屠新泉表示,首先要向欧美积极解释我们的政策合理性,消除疑虑。其次中国企业也要学会搜集欧美企业是否受到不合乎W T O相关规则待遇的证据,增加我们在贸易谈判中的筹码。
梁国勇认为,对中国而言,面对美欧联手施压,在出口信贷领域保持一定的自主权和灵活性仍是非常必要的。该领域的任何国际性安排都不应以损害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及资金接受国)的经济利益为代价。梁国勇说:“很显然,国际规则的制定不能一刀切,而应与具体行业挂钩。在国际规则缺位的情况下,W T O无疑将成为解决该领域分歧的一个主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