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信息化发展,提高网站服务水平,即日起我司将对轻纺原料网平台进行升级改版。自3月10日起,网站将取消会员注册功能,原注册会员的商铺、发布的产品也将于3月10日起失效,需要进行数据备份或转移的,请于3月10日前完成迁徙,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轻纺原料网的关注。如果您有疑问或对本平台有建议或意见,欢迎拨打0575-85751718。

2006年运营至今

18280

分类导航
海外资讯

加拿大对危险产品法做出修改

 发布时间:2011-01-12 00:00  来源:TBS信息中心
    加拿大政府最近宣布对《危险产品法》(HPA)做出修改,旨在对新的《含铅消费品(与嘴部接触)法规》中界定的消费品的铅含量进行限制。
  根据建议,消费品中的铅含量不得超过90毫克/千克。“含铅的消费品”是指:
  除厨房用具以外,在正常使用中会与使用者嘴部接触的产品(如:婴儿奶瓶嘴、牙胶、口水兜;饮料吸管、饮水管口,以及其它饮用辅助品;乐器的吹口和运动器械的口含部件);以及
  三岁以下儿童在玩耍或学习中使用的产品(例如: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儿童蜡笔、儿童颜料和玩具)。
  该法规不适用于以下产品:
  《危险产品法》附录1第1部分(第42项)列举的珠宝;
  《陶瓷和玻璃器皿法规》所管制的产品。
  豁免:
  l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可接触部件,其总铅含量可超过90毫克/千克:
  l铅是构成该部件基本特性的必要成份;
  l没有含铅量较少的替代部件;
  l根据EN71 part 3测试,该部件中的可溶铅含量不超过90毫克/千克。 

订阅轻纺原料网
每天了解宏观经济政策、国内外形势、原料价格行情
微信号:tbs2007
关于TBS人才招聘联系我们法律声明网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