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淘汰落后产能 切勿流于形式
发布时间:2010-08-23 00:00 来源:TBS信息中心
核心提示:再过几天,一份“自律公约”就将在中国轻纺城内正式实施了,这就是《绍兴县总商会维权服务中心花样保护自律公约(试行)》,公约的目的可以简单地概括为8个字——保护版权、鼓励创新。
另一方面,今年以来,轻纺城经营户们的版权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每年登记的花样从百余件猛增20倍,达到2000多件。
花样登记数量爆炸式增长是如何发生的?这样的增长又将给轻纺城带来怎样的影响?
什么花样好卖就卖什么 老观念让经营户赔了8000元
在中国轻纺城天汇广场B区二楼,一字排开着数十家布料经营户,徐曼丽(化名)就是其中的一家。从2008年开始,徐曼丽在这里经营布料生意,一直顺风顺水,直到今年6月。
徐曼丽清楚地记得,那是今年6月1日,一位年轻的女孩走进她的店里,仔细地挑选着各种布料。几经挑选,女孩买下了34米印有“迷云笙香”图案的窗帘布,当时每米价格19.5元。
不久,徐曼丽突然收到一张法院传票,原来是市场里的另一名经营户将她告上法院,理由是她上次卖的窗帘布存在花样版权仿冒侵权。
最后,在绍兴县中国轻纺城花样版权登记管理保护办公室(下称“花样版权保护室”)的调解下,徐曼丽赔偿对方8000元,同时她承诺不再陈列、销售印有“迷云笙香”图案的窗帘布。
徐曼丽说,按照以往的老观念,她们经营户一向是看哪种布料好卖,就找厂家生产那种布料,不曾注意到其中的法律风险。
“以后不能随便卖布料了。”徐曼丽说。
正是看到了花样保护的迫切性,最近几年,绍兴县有关方面为中国轻纺城的经营户搭建了不少维权渠道,比如工商部门设立的“花样版权保护室”、人民法院诉讼途径等等。
一些经营户们也想尽了办法,比如中国轻纺城印花布行业协会的成立,深层次探索行业自律和创新维权工作,经营户们结成同盟,共同研发新花样,承诺不互相复制,并且联合起来,共同打击盗版。
在经营户们看来,要打击这种侵权行为,应该从源头上“打假”,目前侵权主体基本上是经营户,但如果有关部门能打击生产厂家,这无疑断了经营户的“盗路”。
“花样版权保护室”有关人士说,他们已对登记的花样制作特殊标签,就相当于家电产品的准入制,提醒消费者辨别真伪;加大重点经营户联系机制培育工作,让更多重点经营户能树立榜样,维护轻纺市场形象;另外将与文广部门加强联系,加大侵权打击力度。
花样版权侵权案件激增,也引起了绍兴县有关方面重视。在即将实施的《绍兴县总商会维权服务中心花样保护自律公约(试行)》中,对花样版权侵权赔偿办法、制约措施有详尽而明确的规定,比如一年内有三次或三次以上侵权行为的,通报其所在的商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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