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资委下发通知:严禁国企违规集资
发布时间:2010-08-13 00:00 来源:TBS信息中心
昨日,河北省国资委下发通知要求,出资企业严禁违规集资。
通知要求,企业通过公开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等形式进行有偿集资,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在国务院对企业内部集资明确作出规定前,禁止企业进行内部有偿集资,更不得以企业内部集资为名,搞职工福利。
河北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省国资委出资企业要严格禁止违规向社会公众集资,严格禁止企业内部集资。而一旦发现企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及本通知精神,违规向职工集资的,将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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