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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关于提供储备棉审核相关凭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2-11-08 00:00  来源:TBS信息中心

各有关纺织企业:
  近期,纺织企业使用储备棉进度较快,部分企业已使用完毕。根据有关规定,将由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棉行协)牵头会同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棉)及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共同对企业使用储备棉的相关凭证进行核查。

  为保证审核的高效快捷准确,现制定审核分工及流程如下:

  1、请纺织企业在本次购买的储备棉全部投入使用后,一次性将储备棉购买、提货、运输、使用环节的相关凭证发送至中棉行协;并出具承诺书,保证棉花运至本企业所在地址且已经全部自用。

  2、中棉行协负责审核企业使用凭证,并将企业相关凭证转发中储棉、交易市场。中储棉负责审核提货及运输凭证。交易市场负责审核购买凭证,并于网站公布三方审核均合格的企业名单。

  3、由交易市场向三方审核均合格的纺织企业退还10万元保证金。具体流程为:由审核通过的企业向交易市场发送资金调拨单(棉花信息网-常用表格中有固定格式可供下载),交易市场按照保证金划转规定审核无误后在两个工作日内退还企业保证金。

  4、如遇特殊情况,将由上述三个单位协商或请示有关部门后给予处理。

  各单位联系方式:

  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王思远,010-58519353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曹滨燕,010-59338646

  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马琳,010-85229760

 

 

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
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
二○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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