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中国纺织进出口商会针对4月5日服装行业出口退税率下调的消息特别做出了澄清,表示目前国家尚没有做出对服装出口退税率调整的计划。
中国式退税
3月底,有关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消息源源不断:
3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涉及五个税号的铬盐和松节油及其粗制品出口退税将从4月1日起取消”;
3月27日,服装行业传出4月15日开始出口退税率将从13%下调至11%;同日,箱包、玩具、鞋行业也传出退税率也将下调的消息,具体调整幅度未定;
3月28日,国家发改委运行局建材处处长吕桂新透露,发改委计划进一步下调水泥出口退税率或取消水泥熟料出口退税政策。此外,涉及建议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包括部分钢材、铜、镍等部分贱金属产品;建议降低出口退税率的产品包括肥料、陶瓷、技术制品、轻纺产品等。
中国出口企业目前到底要征哪些税?退(免)的是哪些税?如今下调或者取消的又是哪些税?根据WTO研究中心研究员、南开大学国际经济贸易系教授徐夏的介绍,中国目前的出口退税方式主要分为四种类型。
第一种是不免税不退税,这主要针对税法限制或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原油、糖、天然牛黄、麝香、白银等。第二种是免税不退税,主要适用于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和列入免税项目的货物。
第三种是先征后退,“指货物在出口前,应照章缴纳从原材料到产成品销售各个环节的增值税和生产环节的消费税,待货物报关出口后,凭出口报关单等凭证,按月向税务部门办理退还已纳税款。”这适用于外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
第四种是“免、抵、退”,适用这类政策的是有出口经营权的各类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免、抵、退”都是针对增值税而言。“免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以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出口企业当月内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免税。”
按照这样的方式划分,第三和第四种类型是退(免)税的重点,对象是外贸企业和具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征收的范围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的范围就生产型企业而言,以增值税为主;就外贸企业而言,则包括消费税和增值税。现在一系列出口退税率的下调针对的是从原材料到产成品销售各个环节的增值税,因而受影响最大的亦是生产型企业。
至于出口退税率,目前我国分为几个层次:第一类是完全退税,即“征17退17”,退还所有增值税,这包括船舶、数控机床、航天航空器、印刷电路、铁道机车等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的产品。2006年9月,液晶电视、等离子电视、重大技术装备、部分IT产品和生物医药产品以及部分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出口的高科技产品等,出口退税率由13%提高到17%,成为完全退税的产业。
第二类是部分退税,这几乎涵盖了除高附加值产品和资源类产品以外,其他所有的出口产品,退税率从“征17退13”到“征17退5”不等,这个层面也是调控空间最大的,从2006年9月的宏观调控看,纺织的退税率从13%下调至11%。2007年服装、鞋、箱包、玩具、肥料、陶瓷、技术制品、轻纺产品也被列入待调整的范畴。
第三类是取消出口退税,这主要集中在资源类产业,2007年国家更明确把这个范围圈定“二高一资”。2006年9月煤炭行业8%的出口退税被取消,2007年4月铬盐和松节油及其粗制品出口退税被取消,此外水泥熟料出口、部分钢材、铜、镍等部分贱金属产品的出口退税也极可能被取消。
国际反差
外电舆论一直认为,中国顺差加大,与中国政府对出口企业的补贴有很大的相关性。冯军说,这其实是十分错误的观点,一方面在WTO的原则下,出口退税不算做补贴,只要退税的比例不超过纳税的比例,就不算补贴;另外一方面与主要的贸易伙伴以及120多个实施增值税国家“全退”的做法相比,我们的企业只实现了部分退税,甚至没有与海外的竞争对手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中国的出口退税为何没有像其他实施增值税的国家一样给予全退?徐夏认为这与四个方面的原因有关。第一,出口退税是出口宏观调控的有力手段,“中国一般贸易中纺织、服装贸易的比重大,中国的纺织品、服装在国际上以价格竞争为主,企业对价格敏感,而出口退税率的下调会削弱他们的国际竞争力,减少出口。与人民币升值相比,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影响面更小,只将对占中国企业总数23%的出口型企业产生影响”。
第二,出口退税也是调节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通过退税机制的调整,可以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比如鼓励IT产品、装备制造等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实行全部退税;对于